1997年10月31日,万圣节之夜。
芝加哥,西麦迪逊大街1901号。
联合中心球馆像是一头钢铁铸就的巨兽,蛰伏在夜色之中。而此时,这头巨兽的体内,正翻涌着足以掀翻穹顶的滚烫岩浆。
两万三千名身穿红衣的信徒,将这座巨大的斗兽场填得密不透风。
这里没有鬼怪,只有即将登场的篮球之神,和那一群渴望痛饮对手鲜血的公牛。
空气里并没有太多爆米花的甜腻味,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令人肾上腺素飙升的混合气息——那是冰镇啤酒的麦香、橡胶地板摩擦的焦糊味,以及无数喉咙嘶吼后弥漫开来的荷尔蒙味道。
灯光骤灭。
著名的出场音乐《Sirius》那极具压迫感的电子合成音前奏,如同心跳般在黑暗中响起。
“咚、咚、咚……”
每一声鼓点,都像是重锤狠狠砸在两万人的胸口。
黑暗中,只有无数闪光灯如同银河般疯狂闪烁。
1997-98赛季NBA揭幕战,即将在这片红色的海洋中拉开帷幕。
卫冕冠军芝加哥公牛,坐镇主场,迎战来自波士顿的那群绿衫军。
但这不仅仅是一场比赛。
这是加冕礼。也是宣战书。
“女士们,先生们!现在——!!!”
现场DJ雷·克雷那标志性的、仿佛喉咙里含着砂砾的嘶吼声,穿透了震耳欲聋的BGM,瞬间点燃了引线。
“从东南路易斯安那大学走来,身高6英尺7英寸的前锋——”
聚光灯猛地打向球员通道。
“斯科蒂————皮——蓬!!!”
身穿33号球衣的皮蓬小跑而出。
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冷着脸,这位刚刚从休赛期那场近乎羞辱的“交易风波”中死里逃生的二当家,此刻脸上挂着一种近乎重生的从容。他高举双手,向看台致意。回应他的,是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热烈的掌声。
那是芝加哥人对这位功勋老臣的愧疚,也是对他留守的敬意。
紧接着。
“来自新泽西,6英尺8英寸,篮板球的统治者——”
“丹尼斯————罗德曼!!!”
一个顶着满头荧光红发、身上挂满金属环的怪胎冲了出来。他像是个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,张开双臂,仰天长啸,甚至还要冲着场边的摄像机扭两下屁股。
全场哄笑,夹杂着疯狂的口哨声。
这就是“大虫”,这就是芝加哥的混世魔王。
然后。
灯光突然变得急促,音乐的节奏陡然加快。
DJ的声音停顿了一秒,似乎在积蓄一股更加庞大的力量。
“接下来!来自神秘的东方!身高6英尺10英寸!上赛季总决赛MVP!芝加哥的新王——”
“林——————杰!!!!!”
轰——!
这一刻,音浪不再是潮水,而是海啸!是山崩!
整座球馆的顶棚仿佛都在颤抖。
看台上,无数年轻的球迷高举着写有“24”号的荧光牌,疯狂地挥舞着。甚至有激动的女球迷冲到了护栏边,撕心裂肺地喊着那个东方的名字。
这声势,这分贝,竟然在这一瞬间,隐隐盖过了之前所有的呼喊!
通道口,林杰缓缓走出。
他没有像罗德曼那样癫狂,也没有像皮蓬那样激动。
他依然穿着那件标志性的24号球衣,左手手腕上缠着一圈黑色的胶带,右手插在热身服的口袋里,指尖轻轻着那枚冰冷的金属打火机。
面无表情。
那双漆黑如墨的眸子扫视全场,没有那种新秀的青涩,只有一种仿佛君临天下的淡漠。
“这就是人气啊……”林杰在心里嘀咕了一句,嘴角微不可察地勾起一抹弧度,“这帮老美,还挺识货。”
他不需要过多的动作,只是简单地抬起右手,在空中打了个响指。
“啪。”
全场尖叫声瞬间再上一个台阶!
这就是“新王”的排面!
最后。
那个名字。
那个不需要任何修饰词,本身就代表着“篮球”二字的名字。
“来自北卡罗来纳!6英尺6英寸的后卫——”
“迈克尔————乔——丹!!!”
灯光汇聚成一道光柱。
那个穿着23号球衣的光头男人,嚼着口香糖,从阴影中走出。
他不急不缓,每一步都踩在节奏上。
那一刻,全场两万三千人集体起立,就像是在迎接神明的降临。
乔丹没有看观众,他的目光越过人群,落在了站在中圈附近的林杰身上。
看着这个刚才引发了不输于自己欢呼声的年轻人,乔丹眼底闪过一丝精光。
没有嫉妒。
只有一种看到猎物,或者说,看到同类的兴奋。
“有点意思。”乔丹嚼着口香糖,走到林杰身边,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低语,“看来你的球鞋卖得不错,菜鸟。”
林杰侧过头,瞥了一眼这个傲娇的老流氓:“还行吧,也就是比你的Air Jordan稍微难买一点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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